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,它的全称是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(注意: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,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)共6项物质,并重点规定了镉的含量不能超过0.01%。 自2024年3月1日起, 中国ROHS检测方法有之前的 GB/T 26125标准 更改为:GB/T 39560系列标准。RoHS进展情况 一些大公司已经注意到RoHS并开始采取应对措施,如SONY公司的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:该产品采用无铅焊接;采用无铅油墨印刷。信息产业部2004年也出台了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***管理办法》内容与RoHS类似,并于十月份成立了“电子信息产品污染***标准工作组”,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***标准体系;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***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,特别是加快制定产业急需的材料、工艺、名词术语、测试方法和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。 2011年7月1日,欧盟在官方公报(OJ)上发布了新版RoHS指令——指令2011/65/EU。 作为中国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非常熟悉的一项指令,其出台历程可谓是一波三折。由于修订过程中各方分歧较大,因此这项本来意欲在2009年就出台的修订案一拖再拖。特别是就是否扩大产品范围和受限物质的范围,欧盟内部包括委员会、欧洲议会、理事会、***、NGO等都进行了激烈的争论。2011/65/EU较原RoHS指令2002/95/EU的不同主要在: 1. 扩大了产品范围: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涵盖在了指令规管的范围内(包括线缆和备用零部件),但是给予了新添入的第8类医疗器械和第9类监视和控制仪器(包括工业监控仪器)一定的过渡期,此外,还针对这两类产品给出了20项的豁免(列于附件IV中) 2. 理清了部分定义 3. 管控物质的范围未扩大,还是维持了原有的六种物质的原***要求,但是提出了今后的审查过程中,要对包括DEHP等在内的物质优***行考察,为指令今后扩大管控物质的范围铺路 4. 删除了其中的生产商(producer)规定,而添入了“制造商”(manufacturer)、“授权代表”(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)、“进口商(im
porter)”、“经销商”(distributor)的定义,并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5. 规定了产品需贴附CE标志及CE标志的相关事宜。 本指令将在发布于OJ第20日起生效,成员国需要在2013年1月2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。 2011/65/EU的发布将给中国的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带来一定的影响,特别是由于将医疗器械类产品、监视和控制仪器产品列入规管的范围,因此对这两类制造企业的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 此外,由于电子电气产品上需要贴附CE标志,因此,对***符合指令的要求,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。RoHS 2.0新增产品类别 2011年11月30日,欧盟委员会宣布,已开始对2011/65/EU指令(RoHS 2.0指令)的影响评估研究结果的工作。欧盟委员会计划通过研究扩展RoHS 2.0指令的范围,将原先排除在RoHS 1.0指令之外的产品和产品类别包含其中,并据此提出新提案。根据新研究,新指令附件1.0中包含的产品范围将扩大,通过未来的研究和公众咨询还可能进一步扩大。但在迄今委员会发布的产品范围草案中,已包含了需引起出口商***关注的产品。类别1:大型家用电器。包括新产品类别“燃气烤架”、“燃气烤箱”和“燃气加热器”。类别4:电子消费品。包括新产品类别“具有电器功能的家具”,例如“升降躺床”和“升降躺椅”。类别7:玩具,休闲和运动设备。包括新产品类别“具有较小电气功能的玩具”,例如“会说话的泰迪熊”和“会发光的鞋”。类别11:其他电子电器设备。除了“电源开关”和“电动手提箱”外,包括新产品类别“具有电气功能的服装”,例如“加热服装”和“水中会发光的救生衣”。 影响评估研究还包括对如何使符合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浓度限制规定更可行的分析。已有对限制物质含量的阈值过于严格的关注,尤其是当应用到涂料和非常小的部件的时候。 作为这项研究的一部分,委员会正征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,包括遵守指令的花费,如改变产品设计的费用,以及有助于评估减少产品中有害物质浓度带来的好处的数据。意见征询期至2012年4月,2012年7月6日前委员会将发布最终报告(包括修订的影响评估)。
要求国 | 法规/指令 | 有害物质***(mg/kg) | 适用范围 | 实施日期 | 是否豁免 |
欧盟RoHS | 2002/95/EC2011/65/EU2005/618/EC | Cd100Cr1000Pb1000Hg1000PBDEs1000PBB1000 | 法规规定的电子电气设备及家用灯泡和照明设施 | 2006-7-1 | 有 |
中国RoHS | 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 | 在中国境内生产、销售或是进口的电子和信息产品 | 2007-3-1 | 无 | |
美国RoHS | SB20/SB50 | Cd 100Cr 1000Pb: 1000Hg: 1000 | 电子电器产品 | 2007-1-1 | 有 |
韩国RoHS | The Act for Resource Recycling of Electrical/ Electronic Products and Automobile | Cd 100Cr 1000Pb: 1000Hg: 1000PBDEs:1000PBB: 1000 | 电子电器产品 | 2008-1-1 | 有 |
日本RoHS | JIS C 0950 | 个人计算机、独立空调设备、电视、微波炉、洗衣机、冰箱和烘衣机 | 2006-7-1 | 有 | |